#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超话]#
从12月4日截止到今日,毫无进展。
学生亲属多方部门反映了事件,事件仍未推动,期间一位学校老师跟亲属联系:称可以沟通,让亲属不要在校门口,亲属问如何沟通时,该老师说学校的态度在前日新郑市信访局的时候就已明确表示说:“说学校有责任,为啥有责任,什么法律规定啊什么救护义务啊,义务的来源在哪,需要有条例证明。”近两天亲属多次到校要求见校领导,校方无一人出现。截止到今日,也未见到学校校长或书记。想问一下学校是不是对此类事司空见惯?一个学生的生命是不是不足以引起校长和党委书记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