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法
21-12-10 22:14 微博认证: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官方微博

【民警救助“大眼怪鸟”,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12月1日,@东至公安在线 青山派出所接报警称,发现一只受伤的“怪鸟”。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该鸟右侧翅膀受伤,右脚严重骨折,民警将其带回照料,经青山乡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鉴定,该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鹗,别名“猴面鹰”。经过救治后,该猴面鹰已交由东至县林业局野生动物救助站作进一步治疗。 http://t.cn/A6xW12hq @池州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