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21-12-13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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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首例妇女权益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今年9月24日,杭州市妇女联合会“益心为公”志愿者向杭州市检察院移送就业歧视线索,反映杭州市钱塘区一街道村级后备干部公开招考中存在着限制岗位性别、损害妇女平等就业权的情况。杭州市钱塘区检察院迅速派员着手展开调查。经过调查发现,今年9月7日,钱塘区某街道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公开招考村级后备干部的公告,招考人数共30人,涉及街道下辖的20个村社,其中一个村招考不限男女外,12个村限定只招考男性,男女岗位人数比例为22∶7。

在经过初步调查后,钱塘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与区委组织部、相关街道取得联系,询问此次招考的具体情况。某街道对该招聘公告予以确认,但提出,之所以招聘男性比例大于女性,系各村根据基层工作实际所提出的性别需求。

该院认为,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村级后备干部不属于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某街道村社村级后备干部公开招考中的岗位性别限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规定,侵犯了妇女平等就业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在上级检察院的指导下,9月30日,钱塘区检察院向某街道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对招考公告中所涉不当信息及时进行处理,规范本次招考,完善长效监管。同时,该院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区委组织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与区妇联沟通案件办理情况,并将检察建议同步抄送,得到了他们的支持和肯定。

街道对检察建议给予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10月9日,相关招考公告便被撤下,同时经街道研究决定,就男女比例差额部分,面向女性推出同等数额的岗位,以达到男女性别比例一致。目前,新一轮招考已经启动。该街道还以此案为戒,召集辖区村干部开展涉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教育培训,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该案的办理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有效保护妇女平等就业权的有效探索和生动实践,对于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女性职业发展环境起到积极的示范效应。”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杰说。

今年11月18日,浙江省检察院与浙江省妇女联合会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了涉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配合协作的沟通联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线索移送机制、办案协作机制、法治宣传联动机制等,形成妇女权益保护的整体合力和综合效应。

“针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相关组织、个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等问题,检察机关、妇联组织可开展联合监督或者建议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检察机关还可以提起公益诉讼。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可根据需要联合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合力推动整改。”高杰表示。(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霞/范跃红 黄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