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天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全家都能用# 】近日,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蔡若莙在《公仆走进直播间》节目中表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我们制定了我市配套落实政策,近期将印发,预计明年实施。其中,初步明确个人账户可以在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使用,可以用于本人及家属(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诊疗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参加本市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京津冀热点# (内容综合:津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