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劍一蓬萊 21-12-18 17:16

汉寿县文史资料第六辑
三、全县第一个女屠夫

清末至民国二十六年,在县城北门外(现物资贸易中心门市部)小北门街口,有一位操刀剁猪肉的妇女,买主指定剁何处,需要多少,总是一刀清,不多不少。每日清晨人们便发现她肩背一爿猪肉(重的达一百四、五十斤),手提一大篮猪肚货(板油、水油、心肺、肠胃)利索地放在放在屠桌上,脸不红,气不喘,汗不流。看她杀猪的人,见她独自抓起一两百斤重的猪,按住其头部,腿跨,一刀放血,干净利落。她就是闻名县城的女屠夫吴么姐。
吴么姐是我的祖母,原住吴家坝(现西竹山乡五里牌村),家贫,十五岁进城做女工,十八岁与我家长工出身的屠夫爷爷刘仁友结为伉俪。为了助丈夫一臂之力,敢于打破封建陋习,跟着丈夫凌晨杀猪,清晨开始卖肉。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正月初十便开始了她当女屠夫的生涯,至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长孙周岁才收刀,整整干了三十二年,自己已五十六岁。我奶奶吴么姐身高五尺,梳着“巴巴卷”,常穿着右边开褶的青布或宝兰布短褂,青布宽脚裤子,系着青布长围裙,一双小脚,在背肉行走时却巅巅如飞。至今,城区六、七十岁的老人都记忆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