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觉得旅行的最意义在于生活,体会城市的人们如何生活,如何相爱,如何老去,所以我很认真地在那里生活,早上到镇上吃葱油饼和牛肉面,然后买水果到朋友家做客,是的,从第一天认识以后再去的时候她们邀请我一起吃午餐晚餐,大家一起做饭,晚上围在炉子边聊天看电影喝青稞奶茶,炉子会把我的脸烧得非常烫,我不确定是因为炉火还是我的内心,甚至super cool的人对我的肯定,至少她们说我是一个有趣的人,但我一直觉得和她们相比自己无趣至极。我最熟悉的就是在那里做义工的庆,我们很快就熟络起来,聊天可以聊很久很久很久,她是一个非常有人格魅力的女孩,她独自穿过印度尼泊尔和高加索山脉,她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讲述那两年她的冒险,我能感觉到那是用言语无法形容的自由,她告诉我她太爱大自然了,爱到愿意在那里死去。还有一个女孩X,她刚而立,做了很多年的沙发客,背包客,去过沙漠和海洋,她还和我分享在沙漠里最爱听的音乐,以及她爱做的极具风格的手工艺品,她真的super cool,我是这样形容她的,她笑笑说没必要,我想于她们而言只是一直在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罢了。最后两张图片是在老板娘那里找到的,他和她的爱情真的很美好,高材生和流浪歌手的相遇,没有过多的物质和见证,遇见了,相爱了,便结了婚,在自己喜欢的地方和喜欢的人一起做喜欢的事,我没有想过有一天会觉得“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会成为这么浪漫的话,但这确实发生了,就像我一直相信,故事正在发生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