鲸类保护联盟小助手
21-12-21 17:32 微博认证:科学科普博主

#拒绝动物表演##不去海洋馆#最近看到一个新闻,说国内某海洋馆要求前来潜水的客人签署最高达3亿人民币的免责协议,目的是“保护镇馆之宝---两条鲸鲨”。看到后面海洋馆大言不惭说,这两条鲸鲨是被渔民误捕后“安置到”了这个【西南】的海洋馆,立马就对应上了@成都海滨城 的浩海立方海洋馆。

在我国,鲸鲨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任何涉保的海洋动物被误捕都要立马放归,无论是死是活。所以“被误捕”本来就是个伪命题,更可笑的是,在海里误捕,要救助也不可能千里迢迢往西南内陆的商业海洋馆送。真的是把主管部门和公众都当傻子吧(我国海南的某些“救护中心”疑似勾连商业机构来野捕贩卖鲸鲨,请见http://t.cn/A6xB04vW 其中就有这家浩海立方海洋馆。)

我们不断强调,商业海洋馆的本质是物化动物成为盈利工具,和保护无关。这条新闻也能充分说明任何【野捕】【贸易】【繁殖】【动物表演】的机构的一切出发点都是营销和盈利:把动物从栖息地抓走,本身就在伤害野外种群;圈养它们,榨干它们的每一丝价值,剥夺它们的生理心理和行为需求,更是时时刻刻在伤害这些个体。

另外,潜水员们本应该是最了解大海,最关心海洋生物的群体 ,希望这些从大海里得到最多乐趣的朋友们能够以身作则,不要去支持伤害海洋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