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 21-12-29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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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3人施工不当引火灾被拘留#】施工不当隐患多,无意之举也可能招来“牢狱之灾”。近日,合肥3名工人因操作不当引发火灾,造成较大损失,被处以行政拘留。

11月24日下午,南一环路与巢湖路交口恒兴广场B座突发火灾,合肥消防快速扑灭明火,无人员伤亡。事后,经辖区包河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发现,火灾发生时,3名电焊工在合肥市包河南一环与巢湖路交口恒兴广场B座楼顶操作电焊,火花掉落引燃天井7层屋顶上的可燃物引发火灾,造成较大损失。

经评估统计,火灾导致6层、7层、8层住宅不同程度受损,直接财产损失为368713.7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2月24日,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望湖派出所对三名电焊工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十一日的处罚。目前,三名违法人员已被送至合肥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合肥消防提醒,电焊工属于特种技术操作工种,操作不规范或违规违章作业,极易引发爆炸和火灾事故,电焊作业一定要安全作业、按章操作。电焊作业前一定要做好安全防护,及时清理焊接施工部位的易燃可燃材料,防止火星飞溅引燃可燃物。(王金秋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刘小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