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核酸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南乐县公布一密接者活动轨迹#
通 告
2022 年 1 月 8 日,南乐县接濮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转发二 七区疾控中心协查函,协查郑州市一名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 员邵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黄某某和任某某。我县迅速响应,立即开 展调查和人员摸排管控。目前黄某某和任某某已集中隔离,核酸 初检阴性,已完成 2 剂次新冠疫苗接种,相关次密接人员均已集 中隔离。经流调及大数据比对,其活动轨迹如下:
一、密接黄某某
1 月 5 日 8 点左右,黄某某步行到二七区万达 B 座“默摄影 婚纱店”拍婚纱照(任某某工作地点),19 点 30 分离开,同任 某某一起步行去“滚烫人生旋转火锅”,19 点 40 分至 20 点 54 分在店内用餐(郑州市新冠肺炎核酸阳性人员邵某某同时段在此 用餐);20 点 59 分,黄某某与任某某步行至二七区书亦烧仙草 奶茶店(金街店)买奶茶;21 点黄某某与任某某步行回万达广 场 A 座汉庭酒店休息。
1 月 6 日 9 点,黄某某步行到二七区万达 B 座“默摄影婚纱 店”选照片停留 1 小时;10 点离开婚纱店,与未婚夫自驾车回 南乐县;15 时 56 分,在中石化鹤壁石油分公司加油站佩戴口罩 上厕所;22 点左右,黄某某回到梁村乡梁村铺家中。
1 月 7 日上午黄某某在家卧床休息;17 点 10 分左右,黄某某和朋友自驾车到南乐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采样结束后返 回家中,未外出。
1 月 8 日黄某某卧床在家未外出。
二、密接任某某
任某某在郑州市二七区万达 B 座“默摄影婚纱店”工作;
1 月 5 日 19 点 30 分,同黄某某一起步行去“滚烫人生旋转 火锅”,19 点 40 分至 20 点 54 分在店内用餐(郑州市新冠肺炎 核酸阳性人员邵某某同时段在此用餐);20 点 59 分,与黄某某 步行至二七区书亦烧仙草奶茶店(金街店)买奶茶;21 点与黄 某某步行回万达广场 A 座汉庭酒店休息;22 点 30 分任某某步行 回到住处(郑州市二七万达大学中路二号郑航家属院二号楼)。
1 月 6 日 10 点左右任某某在小区内核酸检测,其余时间未 外出。
1 月 7 日 8 点 30 分左右,任某某步行去万达 B 座“默摄影 婚纱店”上班;10 点左右到万达后面小笼包店用餐,餐后到万 达负二楼核酸检测;14 点下班步行回到住处后未外出;23 点左 右,到郑州火车站西厅候车停留约 2 小时。
1 月 8 日 1 点 14 分,任某某乘坐 K234 次火车(17 车厢)离 开郑州;3 点 28 分到达安阳东站停留 1 小时,哥哥 4 点 30 分到 安阳东站接其回家;7 点左右到达梁村乡东郭村,之后在家休息 未外出。
请在上述时间段与黄某某、任某某有过同时空暴露人员向所 在村庄、社区、单位或疾控中心等报备,并立即前往就近的核酸 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按相应要求自觉落实防控措施。如有发热、 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到附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就诊过程中 请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医务人 员与上述对应时间段的接触地点。
提醒广大居民群众、疫情形势异常严峻,防控绝不能松懈。 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不传谣、不信谣;要时刻保持良 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 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 康生活方式;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早日建立免疫屏障,有效 阻断疫情发生和传播。
南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备电话:0393-6223315
南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 年 1 月 8 日
#河南县域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