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对寒假校外培训作出要求# 寒假来临,为进一步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加强全市各类培训机构疫情管控工作,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寒假期间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疫情管控工作的通知》,对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旗县区要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双减”工作各项要求,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所有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学科类培训,开展非学科类培训要全面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
在疫情防控方面,《通知》要求,尚在营业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培训场所内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并与属地主管部门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各类培训机构必须严格限制同一时段培训学员人数,确保培训场所内所有学员相互间隔不小于1米。同时要做好所有人员每日体温监测、信息登记和行程码、健康码查验工作。
各类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保持培训场所经常性通风,定期做好消毒、室内外环境核酸检测等工作。所有师生员工培训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各类培训机构要密切关注全国疫情形势发展变化,不得聘用市外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和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得接收市外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和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学员。
《通知》同时要求强化部门联合检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履行好牵头抓总责任,联合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内各类培训机构不定期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假期以任何形式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包括托管班、小饭桌),吊销业务许可,追究相关责任;对证照不齐的各类培训机构坚决予以取缔;对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及不执行本《通知》要求的培训机构,坚决予以关停或取缔;对未经属地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违规开办培训班、举办培训活动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各旗县区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违规开展培训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0478-7917574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临河区教育局:0478-7809832
五原县教育局:0478-7960316
磴口县教育局:0478-4217450
乌拉特前旗教育局:0478-3606623
乌拉特中旗教育局:0478-7978562
乌拉特后旗教育局:0478-2349912
杭锦后旗教育局:0478-2611582 via@巴彦淖尔日报社 #域见计划# #巴彦淖尔身边事# #巴彦淖尔身边事[超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