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法院发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令# 】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开始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中国家长从此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时代。记者获悉,宝安区人民法院近日发出了新法实施后的全市首份《家庭教育令》。
1月17日,宝安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在审理一起涉猥亵儿童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廖某案发时不满十四周岁,是一名初二在校生,之所以遭遇侵犯,与其单独居住、无人照料的生活状态不无联系。针对此情形,承办法官徐立发出了《家庭教育令》。监护人廖某父亲若不依令履行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廖某父亲当场悔悟并签署《家庭教育家长责任承诺书》,承诺将认真严格履行监护、管教的责任,帮助孩子回归生活和学习的正轨。
记者了解到,该份《家庭教育令》的发出,也是宝安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将“愈疗型司法理念”引入未成年人案件的探索实践。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坚定树立“未成年人最大利益保护原则”,充分考虑受害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愈疗措施进行救济。http://t.cn/A6JKDj8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