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权力的幻觉
就是因为网络时刻伴随生活,让人觉得它天经地义是个公共资源,但其实只有网络基站等基础建设才是公共建设,而各种网络平台本质上只是依附于基础建设的商业组织而已。
不论是微博、豆瓣、百度、知乎、b站等等,这些公司的垄断地位给了用户错觉,觉得它们天然就是主持公正的,但实际上如同所有企业一样,它们有自己的利益、有自己的偏向、有内部的抱团也有外部的勾连。
就像微博本身,追星游戏搞的风生水起,如果不是因为垄断地位的实质,被普通用户和国家逼着关心公共事务,它自己根本不会主动改变。这些平台培养大V 并通过签约大V来固定用户,这些大V相当于它们的一线生产员工,相比起普通散户,当然是维护自己的生产力更重要,至于这些大V是否立身正直、是否人品良好,其实不重要。
早期互联网的质量高,是因为那时候互联网不是普通人赚钱的渠道,为爱发电 无私分享的内容,当然是质量越好越能得到精神满足。但是现在的网络与微小个体的经济挂钩,必然会吸引越来越多的普通人涌入赚钱,也势必会变得跟三次元一样,由多数的平庸和少数的精良组成。
大V的质量也是如此,各平台培养的大V只会越来越多,质量也会越来越普通,即便平台给什么认证、颁什么奖,最终也会变成xx年度企业家这种毫无波澜的事情。那些糊弄学大V在互联网上营造的权力,破产是迟早的事。
我国网络普及程度如此之高,每一个网民都能遇见网络诈骗、网络纠纷,仅仅依靠公司平台的自律显然是不行的,如今它们都是被利益裹挟的法外之地。法律对平台的第三方约束是必然的,网络110也是必然的,网络反诈反黑、抓捕网络经济犯罪也是大势所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