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黄灯 造事故 负全责】#典型事故案例# 2022年1月19日,当事人赵某驾驶车牌号为川H****2号普通小型客车沿国道108线从广元城区方向驶往剑阁县方向,行驶至宝轮镇清江河大桥交叉路口处,因抢灯通行与当事人吴某驾驶车牌号为渝D****5号重型货车相碰撞,造成当事人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广元交警温馨提示:春节即将来临,请广大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广元交警 @广元交警三大队 http://t.cn/A6JYMiA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