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 22-01-2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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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举报客车超载 交警:超员“驶”不得,处罚没商量】#回音壁# #平安春运交警同行# 接四川交警微博网友举报:1月16日,达州市大竹县莲印乡,欧家到大竹的川S73***客车严重超载。接报后,大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查实,2022年1月16日12时50分,杨某某驾驶的川S73***大型客车(核载25人,实载29人,超员4人)在大竹县莲印乡处,实施了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交通违法行为。杨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1款的规定,对驾驶员杨某某违规载人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交通安全无小事,超员一个都不行。@达州交警 @大竹县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