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恐怕是互联网企业的大考年,4月初反垄断高额罚款、7月数据安全风险议题进入大众视野、12月106款APP违规收集用户信息下架等,释放出一种信号那就是企业未来的合规化,但还需要达成一种共识是,监管不等同于打压,它的目的只是限制互联网企业的野蛮生长,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的实行就可以看出。
《办法》规定:掌握个人用户数据超过100万网络信息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就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各大企业还是先赶紧查缺补漏吧,有问题赶紧申报,没问题就当体检一下。办法的出台,一方面从制度层面上明确了网络安全审查将作为对掌握大量用户数据公司数据安全的监管工具,具备普适性;另一方面也提醒所有掌握数据的互联网公司要即刻开始对自身数据安全进行自查自纠,加大投入提升能力,不要心存侥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