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投稿:婚内协议的坑人套路(有点长,但希望各位看完,长点经验,防止被有心算无心、摔进同样的坑)
先说教训:任何婚内协议,甭管看着多么“为你好”、配偶说的多天花乱坠,签字之前,一定要咨询经验丰富主做离婚的律师,如果你们家大业大,最好离婚、商事律师一起咨询[允悲]
再交待背景:投稿人性别女,和老公两家都是上海普通工薪族,婚前按揭买了一套老破小当婚房(现价三百万不到),产证上是男方一个人名字。女方结婚时出了装修,装修费是首付一半,女方家还另外给了一些现金当嫁妆,婚后男方工资存起来➕养娃,女方工资和各种收入用于家用➕养娃。
本来俩人日子过得不错,生了孩子后,男方本人不带娃,公婆过来帮忙,矛盾激增(重男轻女、觉得儿媳妇不该上班应该在家带娃、应该外婆带娃),小两口经常吵架,感情越来越差,数次在离婚边缘试探。女方和男方抱怨,自己从来不知道男方具体收入,也没有拿过男方的工资,自己所有收入都用在家里,自己白天上班晚上带孩子还要被指责…
于是5月20号,男方拿出一份协议(如图)给女方惊喜,说自己想把房子加女方名,只是现在还有按揭不好加,为表诚意,弄了这个协议,约定结婚满十年(还完按揭)就给女方份额,但是不能告诉别人。
女方非常震撼,心想卧槽我老公也太好了吧为了给我送房子还弄个协议,太感动了呜呜呜,老公你有这份心就好不用签协议这么正式呜呜呜~男方一顿哄~女方一边带娃,一边马马虎虎扫了两眼协议就签了。
但协议里还有一条约定,大意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各种收入都是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各自处分、对方无权过问(下称“个人财产条款”)。
女方不是没注意这条,但因为婚后双方都是各花各的,男方一直说自己手上没有什么钱,女方也没多想,加上当时被男方感动,就签了~然后骚操作来了:
签完协议,男方家态度急转直下,开始不断找茬吵架挑衅女方,协议签好后不到一个月,男方一次冲突后将女方和孩子半夜赶出家门、起诉离婚。因为协议里的这个个人财产条款,男方婚后存款女方一毛钱没分到,而女方婚后收入都拿来家用了。
打官司女方有想过提出自己是在被哄骗的情况下签的协议,但是签协议时的监控录像在男方手里(男方为了平时上班查看孩子主动安装的,绑定的是男方账号)。最后法院认定协议有效~而且男方还拿出所有女方和他吵架时推推搡搡、激动的录像,说女方家暴,但法院不予认定。
至于房子,这个协议加名的前提是结婚满十年,而起诉离婚时双方结婚五年都还不到,所以女方不能按协议条款分一半,只能分到法定份额,即女方参与还贷的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的一半[笑cry]还有先前女方不是还出钱装修了这套房么~法院折算下来,只判男方返还四分之一的装修款。
现在双方准备打二审,女方要求增加抚养费(一审判一个月三千),男方上诉要求女方净身出户。提出离婚后,男方全家对孩子不闻不问,直到判决确定孩子归女方抚养后,男方才见了孩子三四次。
我们事后分析,觉得她是被男方做局了[允悲]人其实没打算好好过日子,只是哄着她签这么个协议让自己离婚时利益最大化~所以女方才来投稿,希望能提醒后来人:
1. 婚内协议慎重签;
2. 不要恋爱脑,长点心眼(从男方要求女方的钱不做首付,而是给男方房子出装修时就应该意识到不对了[笑cry])。
3.千万不要放弃工作,不然被扫地出门也争不到抚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