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岛主 22-02-02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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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篇100年前毛教员对妇女问题发表的的论文:

1919年教员在《大公报》发文,题为《对于赵女士自杀的批评》 ,赵女士是一个名为赵五贞的女学生:

“被许配给了吴姓青年,但是她本人并不同意。像这类媒妁之言的婚姻在中国是常态,但是赵五贞的不同之处在于,她的反抗非常激烈,以致在出嫁之日,她竟在花轿中割喉自尽。赵五贞死之后,赵吴两家还相互起了争执,要对方负埋葬的责任。” (摘录自史景迁原文)

找了一下这个女学生事情的详细经过,活脱脱的人间悲剧, 见图1,来自网络。

教员认为: 这件事背后:“婚姻制度的腐败,社会制度的黑暗,意想的不能独立,恋爱的不能自由”,是社会,夫家,母家一起害死了赵女士。

原文见图2,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