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人碑 22-02-04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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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特务还真不一定就杀!
湖南湘潭县政协文史委的黄志超委员,原名黄振亚,曾是邱清泉的心腹,被俘前长期担任邱部的情报处长和搜索队长,这在国民党军队里,就是负责干湿活儿的军事特务。
黄志超自己就曾回忆说:
“我在豫东鲁西抓到了共产党,总是严刑拷打,折磨得不象一个人了,才签呈枪毙。我被俘的前夕,邱清泉还命令我枪毙了七个共产党员,还有好几个被俘的战士。一九四七年春,邱清泉部窜到山东定陶时,我在定陶东关外汶上集枪毙了一个农会主任,被害者的妻室儿女悲惨万状,从血泊中把尸体搬了回去。同年夏天,邱清泉部窜至山东莱芜县, 我调该军挺进纵队升任四支队长,尖山一仗,我杀害了 十多个共产党的农村干部,北关外一个二十多户的村庄被我烧得精光。如此烧杀掠夺的罪恶事实,不胜枚举,我对人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这怎能叫我压抑住内心的恐惧?”
可我党我军怎么对待他们的呢?
不但对他们这些军事特务、政工干部和风细雨,连被俘的随军家属都管,因为这些妇女有的是无家可归,有的因特殊情况回去不了,总不能赶走了,让她们自生自灭。 其中有一个姓郑的日本籍家属,更是情况特殊。她们由管理 干部安置在另外一家农舍里,由当地妇女主任进行管理。 生活待遇、起居作息,与她们的丈夫们一样,也是互称同学,一切听政府安排。有的小孩到了入学年龄,由政府送入当地小学读书,学费等开支都归政府负责,不能入学的小孩或婴 儿,还发给妇婴保健费。
这位日本妇女的孩子,等到1957年都读到初中了,还是由我们的地方政府负担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