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滨|律师参加审委会会议宜形成制度http://t.cn/A6ipf6OX
2021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民主党派农工党界别小组提交《关于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决议案件的提案》,建议审判委员会在讨论决议案件时通知当事人、律师旁听。
提案还建议,审判委员会会议应当公开进行,减少暗箱操作,以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判决的公信力。
综上,律师参加审委会会议已形成一定氛围和条件,对一些复杂疑难,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法院在邀请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同时,邀请律师到会陈述意见并接受审委会委员询问,有利于参会委员更全面、客观、深入的了解案情,维护诉辩双方地位的平衡,增强审委会运行机制的透明度,是进一步完善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的重要举措。
使律师参加审委会会议制度化,以制约检察权在审判阶段的过度延伸,很有必要,律师、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都应有所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