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百九
22-02-08 18:46 微博认证:译者 代表作《全球海盗史》

微博话语权掌握在城市小市民手里,他们大多不知道东部沿海的农村地区存在一种叫做“云南媳妇”的身份,因而无法理解某地的官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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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微博真累。为了防止再有疯狗乱咬,我把话说清楚吧。这里指的是当事人父母所谓的“看病”以及桑某的种种诡异说辞,基本可以确定桑某是云南媳妇,当事人父母托桑某把自己的累赘闺女也卖作云南媳妇。事成之后桑某收中介费,钱打给当事人父母,当事人父母只要钱到手就OK了,闺女去哪了他们不关心。

云南媳妇算不算拐卖?我不懂,因为云南媳妇一般是父母同意的交易,甚至有的当事人也愿意。我国在这方面似乎挺看个人意愿的。

至于我对云南媳妇的态度,可参考文雨老师的微博:http://t.cn/A6iWECK3
我赞同她的观点。

而我对这件事的态度——我建议您发疯咬我之前在我微博搜一下“丰县”看看我转发相关微博的时候都怎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