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祥物 / 大型卡通装置中的真人扮演者,一点私人记忆。
2002年十·一假期,去大连水族馆,游览完毕在门口与吉祥物合影,吉祥物“皮下”,那个真人,顺势把手搭上来,开始揉捏肩膀。
极度反感,但也无法投诉,因为不可能提出有效证据。
当时看着水族馆熙熙攘攘的人群想,多少合影女游客被他骚扰了,我们都没作声。
在那之前,听过「性骚扰」这个词,但没见过。
凭着对社会、对风俗文化、对男性、对人性的善意想象,以为性骚扰是一种特殊情境、犯罪人格才有的特例行为。
那真是一次效果显著的教育:性骚扰可以出自光天化日、随时随地、任何一名普通男性打工人。
本以为是去了解自然,结果上了一堂社会学课程。甚至连带懂了一点角色 / 形象与演员的分离,表演就是表演。
吃一堑长一智,此后再喜欢什么虚拟形象,就止步于虚拟,买买毛绒玩具、手办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