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二十多年猪狗不如的生活,因为这个老男人和拐卖团伙犯下的罪孽,赔进去整个人生。
但在人们的声讨和舆论的步步紧逼下,全国都在盯着啊,董某只涉嫌非法拘禁一个罪名——刑罚相对很轻,甚至还有缓刑
牙齿被拔光铁链子拴着,算不算故意伤害和虐待呢?
在无民事行为能力时强迫她发生关系,算不算强奸呢?
给她落户、办理结婚证,参与这条黑色产业链的“公职人员”,不应该受到处罚吗?
至于她之前说的“一屋子强奸犯”,我真的不敢细想,那个画面太残忍了,我不知道面对一屋子侵犯、蹂躏、撕碎了她的人,第二天醒来还要和这群人一起生活并将长此以往几十年,这种绝望无法想象
公告并不代表事件画上句号了,种种不合理之处还需要每个人的监督。
我们发声,是希望有朝一日,这类事件的解决不需要我们持续地转发、关注、输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阳光本来就应该照在每个人的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