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检新闻#【我院支持起诉 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2月8日,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县检察院派员出庭参加该院支持农民工起诉的一起索要劳务报酬纠纷案件,经庭前调解,被告同意全额支付原告薪资2万余元。本案中,袁某某作为偏远山区的农民工,法律知识欠缺,调取证据困难,维权途径有限,属于社会弱势群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检察机关决定支持起诉。“农民工对法律规定知晓程度低,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处于弱势地位。检察机关以‘如我在诉’、情同此心的境界快速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通过支持起诉、庭前和解促进案件快速办结,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承办检察官说道。@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正义网@中国普法 @长安网@湖北政法@政务微助理 @CCTV今日说法@法治日报@五峰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