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点文字 22-02-12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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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程序正义”是司法实践用语,不适用于对个人的道德评价,这一观点是经不起批评的。“程序正义”是指裁判过程的公平和法律程序的正义,即“看得见的正义”,这源于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因而无论司法裁决还是道德评价,都须遵循程序正义原则。即使是在最基层的自然村、社区内部调解处理简单的纠纷,也得讲究程序正义,否则就难以服众,调解工作就无法完成。我在乡下扶贫时经常调解村民之间的纠纷,程序就是:(1)当事人双方都来村委会办公楼;(2)双方分别陈述事实、理由,给出时间同等;(3)主持调解人提问双方当事人,现场调查;(4)协同村委会制作调解意见书;(5)宣读调解意见书;(6)当事双方再次申辩;(7)如果仍未协商一致,协助当事人双方申请乡镇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处理决定;(8)如果不服乡镇行政处理决定,申请县(市、区)人民政府复议;(9)如果仍有不服情形,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禁止违法失德艺人经电视剧发声出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