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中院
22-02-15 08:59 微博认证: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原来,2019年胡某承包了某拆迁工程,雇佣兰某做工。工程完工后,胡某未及时支付兰某工资,并于2020年5月给兰某出具了一张欠条,其中载明了拖欠金额及约定的支付时间。但胡某并没有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经兰某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武穴法院判决后,胡某仍未履行法律义务,兰某无奈之下,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http://t.cn/A6iu67n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