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刹住恶意抢注风# 专家建议“惩罚性赔偿”】#专家建议对恶意抢注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 2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告,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注册。从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的相关名单中可以发现,抢注知名奥运健儿姓名关联商标的个人和企业,来自全国多地。代理公司中,不乏一些知名互联网企业。每逢舆论关注的重大事件发生后,总有一些商家恶意抢注商标。去年,还曾有人蹭热点抢注“钟南山”和“火神山”“雷神山”等商标。
对于恶意抢注商标屡禁不止的原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认为,主要是抢注商标后可以获得丰厚的利润,不少商家受利益驱使参与其中。
“商标抢注及非正常注册行为的原因,主要还是违法成本低,部分申请人及代理机构守法意识、道德意识弱。”过低的商标注册成本也会导致商标注册门槛降低,目前商标申请的费用基本为300元(电子提交仅270元)。各地出台政策扶持、奖励商标注册本来是好事,但在客观上也为专门从事商标抢注、囤积等职业人群降低了成本。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认为,由于商标法中对于恶意抢注行为所适用的是“损失性赔偿”,这就导致被侵害人的损失因难以评估而维权困难,建议对恶意抢注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真正刹住愈演愈烈的恶意抢注风。(法治日报)http://t.cn/A6irRWU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