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针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惩罚力度;
2、联合立法、民政、医疗等机构,完善被解救妇女儿童的救助体系,确保被拐妇女儿童被解救后的生存和正常生活;
3、完善法律,对违背妇女意志,通过拐卖、强奸、拘禁等手段所生的未成年子女,解除与犯罪人的抚养关系,纳入救助和领养体系。
1、加强针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惩罚力度;
2、联合立法、民政、医疗等机构,完善被解救妇女儿童的救助体系,确保被拐妇女儿童被解救后的生存和正常生活;
3、完善法律,对违背妇女意志,通过拐卖、强奸、拘禁等手段所生的未成年子女,解除与犯罪人的抚养关系,纳入救助和领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