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郭刘勃 22-02-28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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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精和女鬼的千年竞争

《聊斋志异》里有一篇《莲香》,说有一个书生,同时交往着两个女朋友,一个是女鬼,一个是狐狸。比较结果,大概狐狸比女鬼更适合谈恋爱。一方面是狐狸精摸起来暖和,手感好。更重要的是,狐狸精里有吸取男人精气的,那很可怕,但也有不害人的好狐狸。女鬼却因为阴气太盛,不管她是否想那个男人死,那个男人总之都会死。
蒲松龄这么写,大概代表明清时代流行的理解。但如果唐代以前的人,观感就会很不同。
魏晋时期的人,对跨物种的性关系似乎还难以接受,所以这类故事,很多显然是故意往恶心里写的。孤寂的荒野中,一个男人遭遇了一个美女,但情兴正浓或者云收雨散的时候,男人发现自己怀中抱着的,其实是一只水獭、一条鳄鱼,一头母猪或者其他什么丑陋的动物。总之,这类故事简直正能量得很,似乎在提醒你,搞外遇是不好的。
狐狸的形象当然比母猪、鳄鱼之类要好很多,但与狐狸发生关系,一样不见得是什么幸事。如著名的阿紫故事,说有一个叫王灵孝的人,被一只叫阿紫的狐狸诱惑到古墓里。虽然他感觉很快乐,但却慢慢在失去人类的形体。所以,最后他被带回人类社会,虽然要继续做半奴隶性质的“部曲”,故事的叙述者仍然视为一种解救。
到了唐朝,狐狸精和人谈恋爱的故事多起来。但狐狸幻化的女性,地位大多很卑微。对应现实,大约是青衣、妓女、教坊女、胡姬……一个狐狸精的社会身份如果达到小家碧玉水平,就算很好了。有故事讲,某人年轻时有个狐狸精做情人,后来官做得大了,这狐狸便不再来了,所谓“盖某禄重,不能为怪”。还有个狐狸和人恋爱,后来被射狐者杀死,烧成灰给她的情人吃下去。过了很多年,这狐狸的父母找上门来,不为复仇,竟是还想把自己的小女儿嫁给这个男人。
比较起来,女鬼在男人面前,可显得有体面多了。把《搜神记》之类的书打开,里面女鬼和男人谈恋爱的故事往往是这样的:男人因为某种机缘和一个女鬼在一起,又因为某种原因不得不分开。临别前,女鬼会赠给他一件宝物,他也回赠了一件信物(通常都很廉价)。
后来这男人打算卖掉这件宝物,然后就被女鬼的家人认了出来:“这是我女儿的陪葬品,怎么会落到你手里!”男人声辩说自己不是盗墓贼。女鬼的家人就到坟地上去看,发现确实没有被盗的痕迹。于是挖开墓室,发现墓里还多了一件东西:正是男人赠给女鬼的信物。
于是,男人也就被女方正式认可为女婿。
总之,女鬼来自一个高贵的家族。如韩重故事里的女鬼是吴王夫差的女儿,辛道度故事里的女鬼是秦闵王的女儿,谈生故事里女鬼的父亲则是睢阳王。再如《世说新语·方正》里讲:北方名士卢志对来自南方的陆机出言不逊,陆机骂了一句“鬼子敢尔”,你一个鬼的后代怎么敢这样!之所以这么骂,因为传说卢志的祖上曾被一个鬼魂招了女婿。不过卢家对这个故事也不是很忌讳,毕竟,这个女鬼是姓崔,众所周知,从魏晋以至于隋唐,清河崔氏是多么金光闪闪的一个大姓。
要满足男人的白日梦,女鬼和狐狸精区别这就出来了:她们同样是非常美丽的,也同样是可以给自己的恋人带来财富的,但女鬼有一个狐狸精无法企及的优势:她有高贵的娘家,狐狸精的家世,说出来可就没啥好听了。
所以直到唐朝狐狸精都敌不过女鬼,也就特别好理解。魏晋时身为高门大姓和寒族结婚,会被认为是禽兽一样的行为;唐代你官做得再大,妻子不是来自几个特定的家族,也要引为平生恨事。这种情况下,狐狸精拿什么和女鬼竞争?
宋代以后,门阀观念消融,社会阶层间的流动性增强,男人意淫时也不免人心不古,只要有钱有颜就好,门第的重要性大大降低。这种趋势下,降及明清,蒲松龄所说的那些狐狸的优点,才可能被格外关注,狐狸精也就是在这个背景下慢慢实现了反超。
所以,哪怕是狐狸精和女鬼的较量,也要考虑历史进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