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才奖励机制# 为鼓励新经济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育发展新动能,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滨海高新区”)设立新经济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对新引进企业新招聘员工,在津落户并与企业签署三年以上(含三年)劳动合同的,按年度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每人每年1.2万元,最长奖励3年。
新引进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时,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资金奖励。(天津滨海高新区)#天津[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