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恬静的日子》(373)
上车时犯了难。
对于华尘真情实意的邀请,田雨温和笑着婉言相拒。她诚恳的说心意领了。华尘咧嘴笑着转向莎莎,投过求助的眼光。
“算了,田雨确实虚弱,下次有机会。”
莎莎说话的同时暗自思量。抵达度假村仅仅三天,田雨身心疲惫尚待恢复,而且她刚刚向田雨挑明了心迹,毫无疑问会给女人带来心灵上的震动。田雨外表看上去平静,但內心狂澜不会止歇。化解埋藏过久的心灵疙瘩,不可能一朝一夕。
莎莎走至车门,依旧不放心,她转回来伏在田雨耳边,轻声嘀咕几句。
“放心!有春梅呢……”田雨微微笑着拍了拍莎莎手臂。
一旁的春梅炫耀似地往起提了提拎袋。
坐在宽松座位上,莎莎猜道:华尘考虑周全,他知道她一行四人,专门找两大车。
面包车缓缓驱动,速度不快,刚好可以看清外面的风景。莎莎拉回思绪。
几分钟后行至主道,已是黄昏,路两旁的绿色植物映入眼底。海滨疗养度假村距离胶州市区五六十公里,莎莎知道当晚赶不回来。
一路聊着天。莎莎身旁坐着柯兰,长着一张瓜子脸,鼻子尖尖,嘴巴呈扁菱形。莎莎笑微微打量年轻的女教授。猛然间,她意识到这女子哪里不对劲。一时琢磨不出来。
绝对是个机灵女子,笑时露出方方正正的一排小牙。柯兰微微甩晃头发,莎莎这才看清不对劲的地方。柯兰的短发两边不一边齐。
“发型很漂亮。”莎莎称赞道。
莎莎暗想,极富个性的女子,大概为了显示自己与众不同,或为了引起注意,便会打扮出极端个性样子。柯兰比她年轻五岁,一张嘴巴确实嘎嘣脆,说话不拖泥带水。
“谢谢莎姐夸奖。 实话跟你说,自从把头发剪成这样,家里那位就嘲笑我,他说我打扮得简直象妖精,我心里还不服气呢。现在跟莎姐一比,莎姐宛若仙子,我倒真的象……”
“哪里呀! 我就喜欢个性鲜明,千篇一律难免落俗套。如同写文章、写小说,有特色才能引起读者兴趣。不是吗?”莎莎说道。
对话被身后的人听到,跟着笑了。
很快熟络起来,柯兰不再拘谨。她把眼前风韵楚楚的女人,同脑中印象联在了一块。
柯兰头脑灵活,反应快速,不管什么样的场面都能活跃起气氛。她眉飞色舞,说话口齿伶俐,恰到好处的手势动作。一身飘带繁琐的裙衫,与活跃的情态十分吻合。
心里想起子若,她扭头看了一眼。子若正微微低着头,听华尘讲着什么。
柯兰眼神流露出对莎莎的敬重。
交谈中,莎莎得知,柯兰在学校讲授当代文学。她是位勤奋的女性,潜心典籍。课余时间从事深层领域的比较文学研究。她非常渴望到国外看一看,增长增长见识。却一直苦于找不到机会。
她崇拜乡土作家华尘。一次聚会,聊天中华尘提到了他熟悉的莎莎。柯兰早有耳闻立刻记住了非凡的女作家。
“莎姐, 你的小说我全部读过,讲课时经常拿出来当范例……”
鲁东短发齐整,穿件浅绿胶衫。由于集中精力驾车,只能偶尔半回头插进一句。
杜康叠着两臂,安静地坐在副驾上,一言不发瞅着前方。他留着女人般的头发,给人的感觉有点邋遢。这个被华尘称为一肚子內秀的男人,此时探着头张望外面的地标。
莎莎心里好笑。他们无疑是华尘的门生!
华尘同子若谈起了创作。他似乎察觉到了子若神色的微妙变化。文人敏感,但凡眼神出现异样,就会产生联想。
大约行进一半路程,天边剩下一条亮眼的光带。
华尘目光转向窗外,叫鲁东停车。莎莎不以为意。车停在道边,华尘笑道:莎莎,下车活动活动。
人人都有好奇心理。莎莎想着华尘为什么要请自己下车。荒郊野外,有什么好看的?
下了车,立在道边。华尘慢悠悠从口袋里摸出一盒烟,抽出一支点燃。他指着一条分叉路口,下坡是一条土路。
“看见没有,那条窄窄的土路, 直接通往我的出生地,下雨时候驴都不肯走。从这块到我们老家那儿,步行需一个小时。”
莎莎笑了。
“老华, 你现在是作家,作品搬上荧屏而且获得大奖。为什么不肯修修路啊?”
华尘吐出一口烟雾。 “和你相比,我实在不具备那个实力。”
“老华,我哪来的实力?”
“当然是开玩笑了。”华尘渐渐收起笑容。
莎莎不解,华尘究竟想说什么。
莎莎看着华尘,只见又是一口浓浓的烟雾从男人口中嘘出。他手背朝外掐着腰。
“小时候穷啊!缺吃少穿, 不象你们住在城市里的人。那时,上趟县城都费劲,咱们脚下这条路是前几年修的,过去是土路……
“当年盼着有条象城里一样的路, 那该有多好啊!如今想法改变了,看着土路,瞅几眼老屋,似乎才有灵感,有点舍不得了。”
“老华,这个观念要不得, 四十几岁怎么有了怀旧感……”
莎莎望向深处,庄稼齐腰高。她想象着华尘小时候的样子。
“那年月生活艰苦,印迹太深。 所以你看我写的小说,总是离不开乡土,我也只能写这些最熟悉的故事。”
莎莎似乎明白了什么,又好象什么都没有明白。华尘或许只是想吸一支烟。他担心她和子若不喜烟味,故此忍了许久。她断言,华尘以后的创作成就不容低估。一个靠意力克制某些欲望的人不会错。她把眼光瞅向子若。
子若的眼神若有所思。莎莎相信,子若经历了离异的情感震荡,灵感会放射出来的。
于航背叛之时,莎莎大病几个月,写出一部长篇小说。作家没有经历,没有感悟,没有执着的毅力,难以写出好作品。当然一定要选取最熟悉的生活去写。
莎莎有点敬佩华尘了。他能够始终如一的穿戴朴素,感觉和农民没啥两样,所以他的作品会让你感到贴进生活。刚才,男人一定是在和子若交谈中说过什么。
子若从大山里走出,先后在县城到省城,对过去的生活有了陌生感,她的小说《大山里走出的男人》因而反响平平。另一点,子若对人的本性理解不够深透。相比较华尘的《秋草遍地》,她的作品自然逊色……
半小时后,进入市区。抬眼望去,高楼大厦拔地而起,人们穿戴有所不同。莎莎多年来养成了一个习惯。走遍各地,她每次都要观察当地自然风俗……
“莎姐,前面就是魁星楼, 华老师挑选的胶州最著名的饭店。” http://t.cn/R2WxNg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