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了一下西方在平台与媒体层面对俄制裁的清单。
Twitter-您不能为俄罗斯联邦公民注册账户
LinkedIn-准备完全退出该国
Netflix-阻止俄罗斯订阅,停止制作俄罗斯电视剧
Snapchat-从俄罗斯和白俄罗斯的应用程序删除
RT(今日俄罗斯)和Sputnik(卫星通讯社)在脸书/油管/Ins/Twitter/TikTok欧盟区被限制访问或内容不可见
谷歌-禁止RT和其他俄罗斯媒体在其网站、应用程序和油管视频平台上收取广告费用,限制俄罗斯国家媒体在其平台投放广告
微软-不再展示今日俄罗斯和卫星通讯社的产品和广告,并在其应用商店中下架今日俄罗斯相关应用程序。
欧盟-禁止RT和Sputnik的新闻信息产品在欧盟落地和传播。
很明显,在这一领域制裁的目的,是通过屏蔽、限制访问、社交隔离等措施让俄罗斯的“声音”不可见 。
媒体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使某物或某人可见。作为人的延伸,它帮助我们看到和感知我们所看到的,并支配着某个方向的可见性。因此可见性(visibility),包含着看见和获得他人注意的双重含义,即一个人在多大程度上能看见和视觉感知以及被他人充分看见和承认。(NiCole T.Buchanan; Isis H.Settles)
符号维度的“可见”是媒介技术的核心之一(Brighenti),这种新形式、中介化的可见性被认为是现代世界的普遍特征,并与通讯技术和大众媒介的发展联系在一起——媒介技术将可见性从此时此地的时空特性中解放出来,且根据媒介特性进行重新塑造(Thompson)。
戴扬(Daniel Dayan)从基本人权的角度出发,提出互联网环境中的公众获得了原本被剥夺的三项基本权利,即被人看到的权利、以自己的方式被人看到的权利以及赋予他人可见性的权利。在他看来,可见性已经成为一项人人可以声张的基本权利。在社交媒体时代,这项基本人权的实现是建立在新传播技术赋予权力的理念基础上的。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才能更好地理解技术赋权下可见性作为权力的本质。它既可以是手段和工具,也可以是权力的武器。(尹连根;刘运来)
进入到了算法时代,可见性愈发成为一种权力实施的方式,被看见、谁被隐身、谁能看见、谁的视线受阻都是一种技术干预社会承认的结果。掌握平台控制权的主体,总是基于各种利益诉求操纵着他者的能见度与可见性。
如果说在大众传媒时代,“可见性”最大的武器作用,是让某人、某事、某物可见,得以展露,被社会予以承认;那么当今时代,通过算法让其“不可见”,忽略其声音与存在才是更加“诛心”的赛博核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