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凤阳一男子第五次酒驾被查#】2022年1月份,凤阳交管大队城区中队在辖区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63.0mg/100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公安交管系统综合平台查询,执勤交警意外发现:2016年5月,驾驶员孙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凤阳交管大队罚款一千五百元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同年11月30日,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被凤县交管大队罚款二千三百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19年12月,其因危险驾驶罪被宿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21年9月,其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三千。最终,交警认定其因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滁州公安交警在线 http://t.cn/A66GyN3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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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3-09 09:55 微博认证:安徽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