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吴杰臻 22-03-10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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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欺诈和重大误解,能不能撤销婚姻?
比如:
1.婚前男方和我说自己有N套房屋,但结婚后才发现房屋全都在父母名下。这完全是欺骗嘛!如果我知道是这样的,我肯定不和他结婚啊。

2.婚前每次女方想和男方过性生活,但男方每次都婉拒她说,婚姻是神圣的,在结婚那天才可以过性生活。可是,结婚之后双方的性生活寥寥无几。后来,女方才发生丈夫经常收藏男色类小视频以及和男性有非常暧昧的聊天记录。在逼问之下,男方才坦白自己喜欢男性。结婚只是给父母一个交代。简直晴天霹雳!

3.因为女方做生意,住豪宅、开豪车,男方以为遇到富婆。结婚之后,女方不仅没有给他带来任何经济好处,还经常和他借钱。生活时间长了后,他才知道这位富婆负债累累,豪宅是租的,豪车是贷款买的。男方责问女方是骗子,女方却说:我从来没说过自己是富婆吧?是你自己以为的,不是我说的。你爱的不是我这个人吗?原来,你只是爱我的钱。呵呵。

归根到底,上面的这些种种问题,就是所谓的“欺诈”或“重大误解”。

在民法典立法的过程中,有观点认为遇到“欺诈”和“重大误解”,也应该比照民法典总则编,这种婚姻是可以撤销的。但最终没有被采纳,主要是认为无论结婚的动机是什么,但双方是自愿、真实结婚的。婚姻和一般的民事行为不一样,总有这些、那些没有办法了解清楚的。实务中,也很难把握尺度。

因此,如果一方隐瞒不满婚龄或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比如结婚对象原来是父亲的私生女),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果只是隐瞒了其他情况或对配偶的一些情况了解不足、有重大误解的,也只能通过离婚解决,而不能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