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南康
22-03-13 20:38 微博认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康检普法##法律援助法#
第五十五条 受援人有权向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了解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情况;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受援人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并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法律援助人员。

#康检请你来学法##请你参与志愿者普法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