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认定理论的中国化思辨——从俄罗斯模式展开的逻辑解析http://t.cn/A6qDvlis
1、“未能区分犯罪构成与犯罪认定的理论关系,未能将犯罪的实质判断与形式判断结合并用,将判断行为是否为罪的理论职能全部赋予犯罪构成,体现出我国在对俄罗斯犯罪认定理论的借鉴与改造上的不完整、不彻底。”
2、很早就觉得四要件作为教材组织有关内容的框架,没问题,但作为认定犯罪的基本概念及次序,存在问题,说理不清,讲理不透。还有关键一点,四要件无法包含所有决定犯罪成立与否的条件。事实上,四要件理论只是俄罗斯犯罪认定理论中形式性判断的内容。俄罗斯犯罪认定理论除形式性判断之外依次还有实质性判断和排除行为成罪性情节。社会危害性与责任均在实质性判断之下。排除行为成罪性情节则包括必要防卫、紧急救难等。基于此,与阶层体系相对应的应当是犯罪认定理论而非四要件理论。 http://t.cn/RI7nYA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