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警讯#【坑!老板违法拉员工顶包……两个都悲剧了】
近日,温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泽国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泽国镇商城路泽国二小前路段有一辆轿车自撞,无人员受伤。
接警后,民警王徐程立即带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隔离护栏损坏,肇事车辆是一辆小型轿车。在询问过程中,男子叶某主动上前自称是驾驶人,并表示是自己当时驾车直行通过路口时,因为注意力不集中,没看见护栏不小心撞上了,事发后想到停在路中间影响后面来车通行,就往前把车停在二小门口,当时车上还坐着自己的老板廖某。民警对叶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排除其酒驾的嫌疑后,返回中队开展进一步调查。通过调取公共视频和查询车辆轨迹,民警发现事实并非像叶某说的那样。视频显示,当时坐上车的显然并非叶某。虽然两人都是穿着黑色衣服,但是叶某较瘦,而上车的人体型偏胖,似乎更像叶某口中坐在后座的老板廖某。
3月2日下午,廖某来到泽国中队接受调查,在种种证据面前,廖某很快交代了实情。当天凌晨,廖某带着叶某和几个朋友在商城路某夜宵摊吃晚饭,期间喝了些啤酒。饭后,没有喝酒的叶某驾车带朋友离开,而廖某独自驾车离开。途经事发路段时,受酒精的影响,廖某有些犯困,没有注意到路中间的护栏就撞了上去。
事发后,他并未停车,而是直接开到前面的路段才停下,随后通知保险公司,又打电话给叶某和其他朋友来现场,因害怕自己酒驾被查处,就指使叶某顶包,企图蒙混过关。
叶某,因其提供虚假证言,扰乱公安机关正常办案秩序,已移交至泽国派出所处理。廖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温岭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罚款2000元,驾驶证也被记12分。此外,廖某还需赔偿公共财物损失费用3960元。
警方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让他人“顶包”,隐瞒事实,逃避法律责任是一种极其错误的违法行为。应主动承担责任,及时报警,积极配合交警处理,切勿使用各种手段企图“瞒天过海”,否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