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为孩子讨回公道?一起监护人性侵案背后的故事】左玮:女孩晶晶,父母早已离异,晶晶和年幼的弟弟跟随父亲生活。她因伤情复杂被送至医院,老师和医生注意到孩子欲言又止、神情异常。因此怀疑事态严重,报备检察机关及时干预。在晶晶的讲述中,检察人员吃惊地发现,这名父亲不仅存在暴力殴打孩子的情况,同时还有性侵孩子的嫌疑。由此,检察官初步判断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案件。于是,保护中心迅速与公安局联系,准备进一步侦查行动。
得到新的情况后,一组干警到医院,换上医生的白大褂与检察官一起继续对女孩询问取证。同时,另一组便衣民警赶往受害人住所附近蹲守,班主任借故将晶晶弟弟和父亲进行分离,便衣民警在不扰民、不声张的情况下控制住了嫌疑人。
“到案以后,他只承认对孩子有虐待行为。对孩子猥亵甚至强奸,他抵死不认。隐私部位的伤痕,他咬定是孩子自己弄得。”审讯中,犯罪嫌疑人反复强调,晶晶说被自己性侵,是针对殴打的报复行为。
“不可能让他们当面对质。但说实话,这种事情太冲击道德人伦了,我一瞬间都不太愿意相信。”当时负责询问晶晶的工作人员对我说。
在询问晶晶的过程中,未检中心敏感地提取到了一些关键线索,指挥部同步告知现场民警。由此,犯罪嫌疑人实施性侵时服用药物的藏匿地点、床下暗格中带有生物检材的绳索道具等属性物证,以及平板电脑中的其他证据等,被现场勘查的民警及时找到并送检。
当送检证据固定扎实后,又经历了数小时的审讯,嫌疑人终于供述了他的犯罪事实。而晶晶妈妈离婚后离开本地,开启了新的生活和恋情。虽然两个孩子寒暑假会来到妈妈家居住,但因长期分离的疏远感,晶晶对母亲及其他亲属并不信任,由此深感没有人会关爱自己,这也导致了罪恶在无人知晓的地方逐渐升级。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此前,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取证难、指控难、认定难,且易在侦察过程中对涉案未成年人(尤其是性侵案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
为了解决以上难题,2010年上海检察机关开始探索并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2017年3月,最高检出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其中第129条和第130条对“避免重复询问未成年被害人”提出明确要求,为各地推动建立“一站式”询问机制提供了重要依据。
救助女孩晶晶的案例正是“一站式”询问司法创新,是对未成年人的悉心呵护,凸显浓浓的司法人性关怀。类似本案中的工作室,全国还有很多,诸如“亮晶晶”、“豌豆荚”、“彩虹桥”等,都在默默无闻地守护着未成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