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经法刘安琪 22-03-22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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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经济法,第四章,备课ing——【合同的担保】——【反担保】

1.第三方提供担保,为了担保第三方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加一个担保;

2.反担保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信用差:债务人自己提供的担保,债权人不认可;第三方提供的担保,债权人认可。
第三方更了解债务人,或者艺高人胆大愿意介绍债权人并不认可的反担保措施。

3.实践中,第三方往往会收取担保费。这个担保费,可以理解为第三方提供的担保和反担保措施之间信用差的市场定价

@民法李劲松 请指正[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