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超员“驶”不得,严格处罚没商量!】#违法曝光##两客一危一货# 近日,巴中市南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会同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在关路镇超限检测站路段对南江县豪安客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驾驶人任某驾驶的川Y55***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核载8人,实载9人,超载1人。该驾驶人任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第1种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第1项,构成了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
目前,南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已依法对任某作出了罚款300元、记6分的处罚,同时抄告县交通运输局依据《四川省道路运输重点企业安全生产计分办法》《 四川省道路运输重点营运车辆计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企业及违法驾驶人实施联合惩戒。@巴中公安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