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觉得,一部戏,两部戏,原创的,以小博大证明自己,就能改变整个影视行业。
事实上,如果影视行业的创作逻辑不改变过来,他们依然会继续的在改编IP的道路上走到底,绝不回头。
有些事,是内在的逻辑决定着事物的发展变化,而不是一步两步戏能改变的。
事实上,即便是包括我在内,都无法绝对反对IP改编。
但唯一的一点点要求,即便是IP改编,也不要如此无脑的陷入单一模板套路化。有些IP甚至带有非常巧妙的原创火花点。
现在更可怕的,是放弃原创,而不是“买IP”这件事。买IP背后没有买到IP的创作核心点,买的只是一个名字,买的只是和自己相同的一个两个梗,其他的更多的依然在重复模板。
十年不变。
IP不是原罪,拒绝创作才是原罪,IP更多时候其实成了放弃原创的遮羞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