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稳妥开展烈士遗骸搜寻发掘鉴定保护#】为稳妥做好失踪或无名烈士遗骸搜寻发掘鉴定保护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日前印发《关于稳妥开展烈士遗骸搜寻发掘鉴定保护工作的通知》。
①严格报审程序,在工程施工、地质勘探、考古发掘及其他生产生活活动中发现疑似烈士遗骸时,及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并逐级报审后开展工作。
②强化后续管理,着眼于弘扬英烈精神、纪念缅怀英烈和关心关怀烈属,凸显党和国家对英雄烈士的尊崇,突出营造褒扬先烈、关爱烈属的社会氛围。
③发现或挖掘的疑似烈士遗骸应当按有关规定妥善保存。经鉴定确认为烈士遗骸的,应当就近在烈士陵园及时妥善安葬并举行安葬仪式。
④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发掘烈士遗骸或进行鉴定,不得损毁或随意处置烈士遗骸或遗物。(总台记者李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