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学院发文称遭非法征税稽查部门回应# :断章取义,该单位不满足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
日前,长沙医学院发布一则消息,称长沙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向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征缴税款,要对学费和住宿费征收25%的企业所得税,以及日万分之五滞纳金,文章称这些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对此,长沙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李宏剑局长表示,长沙医学院发布的消息属于断章取义。稽查局稽查该校后,发现该校收的学费、住宿费不属于民政收入,便上报给市局、省局、总局。申报之后,发现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所以才下达处理决定。 http://t.cn/A66lnFQ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