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2-04-14 15:43 微博认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

【#12岁女孩骑车载2名6岁男孩被撞# 家长再不引起重视就晚了!】#覆车之戒# 3月29日15时许,怀化市鹤城区大汉龙城路口,一名小女孩骑电动自行车搭载两名小男孩通过该路口。此时信号灯已变成红灯,电动自行车被左侧驶来的出租车撞倒,导致其中一名小男孩受伤。经交警调查,小女孩只有12岁,搭乘的两名小男孩都只有6岁,且三人都未佩戴安全头盔。#交警提醒# 车辆上道路行驶应按照信号灯通行,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年满16周岁,电动自行车只能搭乘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人及乘客都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家长对孩子要起到监护责任。@湖南省交警总队 http://t.cn/A6635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