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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曝光!

整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已成为交警部门常态工作之一,伊川交警始终对酒后驾驶保持“零容忍、严查处”的工作态势。但依然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今天让我们一起看看这些典型的酒驾案例,请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自觉拒绝酒后驾驶,千万不要等铸成大错后才知道懊悔。

案例一

2022年04月05日00时28分,在河南省伊川县城关镇龙凤大道刘沟大桥附近刘某坡酒后驾驶豫CC***2号小型汽车,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仪检测结果为94mg/100mL,4月5日,经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所送刘某坡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09.31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

案例二

2022年04月04日23时18分左右,在河南省伊川县葛寨镇附近路段刘某国酒后驾驶豫CR***8号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35mg/100mL,4月5日,经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所送刘某国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65.20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

案例三

2022年04月04日21时38分左右,在伊川县鸣皋镇中溪村姜某辉酒后驾驶豫A7***5号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82mg/100mL,4月05日,经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所送姜某辉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02.6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

案例四

2022年04月08日00时46分左右,邢某昌饮酒后驾驶豫CDA***6号小型新能源车,沿植物园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杜康大道与植物园路丁字口附近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17mg/100mL;4月11日,经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所送邢某昌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33.79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

案例五

2022年04月07日22时37分左右,高某超饮酒后驾驶豫C7***F号小型汽车,沿S238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彭婆镇高屯村口附近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75mg/100mL;4月11日,经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所送高某超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72.33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

案例六

2022年04月07日22时50分左右,王某亮饮酒后驾驶豫C0***W号小型汽车,沿郭木线由南向北行驶至王庄村路段附近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12mg/100mL;4月11日,经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所送王某亮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20.78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

伊川交警提醒:不论何时,酒驾醉驾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切勿心存侥幸,请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