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前聊几句联想
与CEO李蓬低声耳语
其他人就别听了
昨天,北京证监局对联想控股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第一条、第二条,都是信息披露不及时的问题。
你们的核心问题在第三条和第四条。
第三条,“个别子公司股权质押未在相关募集说明书及定期报告中披露”。
您这个CEO,自然是知情人。
包括为你们审计的普华永道,作为四大之首,我相信它的专业能力,不至于不清楚其中的门道。
奈何亿元审计费实在太高,似乎无法拒绝,所以才会给你们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至于第四条,“公司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往来界定不够清晰,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披露不准确”,只是资金拆借披露的问题吗?
思考题
1、身为CEO的您如果不签字,资金能拆借出去吗?
2、联想的资金拆借给了谁?谁?谁?
3.该不会是泛海控股吧?
4、你们的大股东中科院知情吗?
5、这拆借出去的钱能追回吗?
6、如果追不回,这其中涉不涉及国有资产流失?
这些问题,都是秃头上的虱子,明摆着。
希望先生好好想想:
若能力挽狂澜持危扶颠,有悍然找补之法,就赶快请普华永道早点签字吧;
若是万箭攒心脏腑欲裂,然木已成舟回天乏术,还是早做打算的好,该撂就撂,该颠儿就颠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