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检播报# 【占道行驶 出了事故负全责】 4月7日,小车驾驶人胡某行驶至G353线锦屏镇栗子村路段时,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型客车发生正面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胡某因在通过急弯时未减速慢行并占用对向车道逆向行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山区道路行驶,请勿随意超车、占道行驶,车辆转弯请提前减速慢行。 http://t.cn/A66gM7tm

正安县检察院
22-04-19 23:50 微博认证: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