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未避让出警消防车发生刮擦负全责#[话筒]】#覆车之戒#4月12日晚,怀化芷江,消防大队出警闪着警灯、鸣响警笛途经明山大到南端T字路口时(交通信号灯直行灯常绿),与左转方向(交通信号灯转绿)陶某琦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刮撞。本次事故中陶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关于“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所幸陶某某在发生事故的整个过程中没有阻碍消防车辆执行任务,未造成其它后果。事后陶某某认识到自己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错误,诚恳的向消防员“蓝朋友”表达了歉意,表示愿意承担此次事故的责任。目前,事故进一步处理中。#湖南交警提醒#当在行车途中遇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请主动避让为生命开辟一条绿色通道。(正确避让方式,指引→http://t.cn/A66e48IE)@怀化交警 http://t.cn/A66e4EDU

湖南交警
22-04-20 10:20 微博认证: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