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
22-04-20 17:15 微博认证:湖南日报社三湘都市报官方微博

【#长沙中小学招生新政出炉#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规范配套入学】近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正式出炉。备受大家关注的“小学入学年龄是否能放宽”、“初中特色学校招生”、“楼盘配套入学”等热点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规范配套入学

《通知》强调,民办学校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管理”原则,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统一规定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满足本招生区域学生入学需求,计划未满可面向本市范围内实行征集志愿招生,不得跨市州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一贯制小学部直升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生源,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微机派位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在接收全部报名学生后,富余学位可面向本市范围内实行征集志愿招生,征集志愿报名数若大于富余学位数,实行微机派位随机录取。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本校小学部可设置免试直升计划,直升人数控制在符合直升条件(小学六年均在本校就读且自愿直升)人数的30%以内,对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实行微机派位随机录取。

未达配建标准、开发单位以前自身配建的民办学校,招收其对应楼盘业主子女或业主本人,作为遗留问题按照配套入学方式录取,录取人数计入招生计划总数。二手房业主子女配套入学按照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求执行。民办学校与楼盘开发单位自行签订的业主子女就学协议,不属于配套入学范畴,作为遗留问题解决。2020年5月15日前已购房网签的业主及子女,提交全套资料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按原有协议安排入学。2020年5月15日后新购房业主及子女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民办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城区民办学校原则上面向城区范围招生,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市民办学校招生区域为本县(市)。有富余学位需跨区域招生的,需经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初核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同时向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所有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均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通过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班(培训机构)等进行招生,不得利用中介机构或培训机构等变相违规招生。民办学校要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意愿,不得以任何欺骗和强制手段招揽生源,不得违规签订协议。招生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报名费;严禁提前收取学生学费;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事业单位所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满足本单位子弟及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后,若学位仍有富余,可面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所辖区域招生。小学纳入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初中招生程序及要求参照民办学校招生方式执行。(全媒体记者 黄京 刘镇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