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 22-04-20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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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方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经方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实行新的有奖举报制度。具体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2022年4月5日以来入方返方人员,特别是上海、吉林、广东等中高风险地区入方返方人员,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

(一)被举报人不主动向村(社区)报备的;(二)被举报人刻意隐瞒有疫区(有病例发生城市)旅居史(接触史)的; (三)对不按规定报备,辗转进入我县的外来人员及返乡人员;(四)居家隔离人员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五)其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情形。

二、奖励标准

凡举报上述情形并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后,视情对第一举报人给予300—500元奖励。

三、举报方式及要求
(一)坚持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如实说明自己的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举报管理部门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对故意谎报或借机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线索符合奖励标准的,由方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匿名举报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四)以上通告内容自即日起实施,原有奖举报的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方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电话:
0377—67228180

方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