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发布
22-04-23 22:04 微博认证:南昌市南昌县融媒体中心官方微博

【买了120万亏了26%!#一基民状告销售公司# 法院判了】一位“70”后女性投资者花费120万元认购某公募基金公司旗下一款专户理财产品,然而到期后亏损31万元,这位投资者遂以基金销售公司未尽到适当性义务、向不特定人员宣传私募基金、夸大宣传等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裁判文书网近期披露的一则一审民事判决书,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的这起购买理财产品引发的纠纷案件公之于众。http://t.cn/A66F8H2Z